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百右安委办发〔2021〕02号
百色市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右江区开展烟花爆竹旺季“打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右江区开展烟花爆竹旺季“打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必威首页官网体育形式:主动公开
百色市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印发
(网络传输)
右江区开展烟花爆竹旺季“打非”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博白县永安镇“12·28”事故教训和贯彻落实官网安委办关于全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烟花爆竹旺季期间开展“打非”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总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旺季“打非”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汲取博白县永安镇“12·28”事故教训。各乡镇(街道)和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供销社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死守,严防事故,确保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21年2月5日-4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大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全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打非工作。
组 长:岑万兴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昌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局长
副组长:容世深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
刘正团 区交通局局长
张翔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辉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成 员:黄志锋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副局长
黄文宁 区应急局副局长
龙广华 区交通局副局长
黄建区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黄班令区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卢宝秋百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红照龙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覃岸有四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腾飞龙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铭俊 永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阮奕铭汪甸瑶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阳阳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锋大楞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韦泽斌泮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督查检查和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文宁同志兼任。
四、检查内容
(一)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过期后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布点和设立是否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等现象;违规经营B级以上产品。
(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燃放企业是否违规将烟花爆竹产品交由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及车辆运输,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是否从事烟花爆竹运输。
(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相应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五)烟花爆竹燃放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违规从事焰火燃放业务。
(六)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仓库现场管理是否到位,台账记录是否规范。
(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售出的产品是否规范张贴专供标签,零售单位是否存在贩卖私炮的行为。
五、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重点
按照企业自查、部门监督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全区所有的烟花爆竹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区应急局:重点检查整治下列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过期后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中边施工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违规经营礼花弹等B级以上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防护屏障、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规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的产品不符合相关的规定。
市公安局右江分局:负责牵头打击“私炮”的生产、经营和储存行为;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主要包括:违规跨区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使用非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将烟花爆竹产品和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混装运输;依法加强燃放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和销毁收缴的私炮。
区交通局:配合上级及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资格进行严格审定和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供销社:负责对供销系统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摸排辖区内“私炮”的生产、经营和储存窝点,摸排工作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全力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把这次“打非”整治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强化整治,消除隐患。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采取过硬管用的措施,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企业,责成辖区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大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限期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吊销许可证,并提请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的,要拆除生产设备(包括厂房、生产设备)和供电设施,收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三)协调配合,严厉“打非”。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部门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供销社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落实责任,严格问责。要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发挥社区、村委会的监督作用。在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地区,对重点村、经营场所实行专人监督,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严密监管。要加强对合法企业严查细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要实行事前问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党纪政纪等处分;由于忽视安全生产工作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从重处罚。
(五)认真汇总,按时上报。本次检查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工作图片于4月30日前上报区安委办。邮箱:qyjawb3572010@163.com,联系人:韦博文,联系电话:0776-3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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