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水乡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范围 | 抽查标准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备注 |
1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广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 《广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生产经营单位产品质量; 2.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系数; 3.生产环境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4.生产安全防护措施。 | |
2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省消防条例》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村、社区及村民小组及生产经营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消防组织机构; 2.消防工作制度; 3.消防设施器材配备; 4.消防安全隐患。 | |
3 | 对集体经济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 《广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村、社区及村民小组 | 《广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财务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2.收益(利润)分配; 3.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4.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5.基本建设工程的预算、决算; 6.各种借入资金的使用。 | |
4 | 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的检查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五条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安全生产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情况。 | |
5 |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检查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用人单位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用人单位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
6 | 对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否采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措施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六十三条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2.是否有动物免疫档案材料; 3.畜禽免疫户口册登记情况 ; 4.猪: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口蹄疫抗体存在情况 ; 5.禽类:禽流感抗体存在情况 6.牛:牛口蹄疫抗体存在情况。 | |
7 | 对辖区内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铲除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九条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内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的单位或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种类;2.毒品原植物的铲除情况; 3.村民委员会是否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 |
8 | 对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内村民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村民委员会为民服务记录; 2.村民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记录; 3.村民委员会委员值班记录; 4.各种惠农政策传达执行情况。 | |
9 | 对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资格认定监督检查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577号)第二十条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内申请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的对象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受灾人员本人书面申请材料; 2.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结果;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 |
10 | 农村五保户资格认定监督检查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内申请农村五保户的个人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的书面申请材料; 2.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报告; 3.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记录材料; 4.民主评议公告; 5.乡镇人民政府对评议的审核意见。 | |
11 | 对畜禽规模化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监督检查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内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畜禽粪便、尸体、废水等废弃物处置情况; 2.防治畜禽规模化养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防治措施开展情况。 | |
12 | 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 | 泮水乡人民政府 | 辖区内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村民委员会成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 2%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况; 2.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情况; 3.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4.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 5.债权、债务管理情况; 6.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7.重大投资及投资收益情况; 8.其他审计内容:包括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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